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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审议通过!
来源:四川建设发布—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与信息中心公众号
浏览量:47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2日

11月26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6章38条,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我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新阶段新形势,对实施24年的原条例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完善,标志着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为行业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升级”转型夯实法治基础。

三大亮点:立法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和改革导向,以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破解行业问题和发展困境为重点,以吸纳发展成效和改革经验为亮点,聚焦行业转型升级、市场环境优化、工程质量监管,系统谋划、与时俱进,以高质量立法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转型升级 强化创新驱动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条例》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支持勘察设计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建筑节能技术、绿色建材产品、可再生能源,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破解传统路径依赖,推广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现代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鼓励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全链条技术服务;着力提升施工图审查质效,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开展数字化联合审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针对行业普遍存在的低质低价中标、省外执业门槛高、多头执法等问题,《条例》坚决破除市场壁垒,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公平对待依法依规承揽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全力破除隐形门槛;坚决遏制低价竞争,提出优质优价原则,鼓励行业协会发布服务成本要素信息,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定价;坚决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求有关部门完善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督管理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突出共管共治,回应民生关切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渗漏、开裂、噪音等质量痛点,《条例》全面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责任,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执行逐级校审、签字盖章制度;全面落实文件审查制度,重点细化施工图审查阶段相关要求,明确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内容,以及不同审查结果对应执行的程序;全面优化监督管理机制,要求有关部门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行业数据统计制度,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共用。

同时,本次修订对标上位法律法规,全面梳理不相适应的要求与规定并进行相应修改。

多举措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为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全面落地,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三大落实举措。

一是全面开展宣贯工作

组织开展面向全行业、覆盖各级相关主管部门的宣贯活动,充分利用官方平台、实地督导等多渠道宣贯推进《条例》的落实执行,确保从业人员准确理解、熟练运用。

二是加快完善配套政策

加快制定出台《推动工程勘察设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聚焦鼓励优质优价、支持企业“走出去”、推动行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细化操作举措。

三是深化制度实践,持续提升治理质效

在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多部门协同执法、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等方面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行业发展实效,为勘察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摘自 四川建设发布—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与信息中心公众号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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