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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健全项目库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浏览量:8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5日

日前,《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通过审议,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明确城市更新主要任务,健全项目库管理机制。条例清晰界定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务,涵盖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动老旧街区和老旧厂区等更新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同时,建立健全城市更新项目库,实行常态申报与动态调整。片区策划方案确定的城市更新项目应纳入项目库。物业权利人可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城市更新项目,经评估后按规定纳入项目库。

规范城市更新实施流程,提升群众获得感。条例聚焦破解实践中的现实难题,以法治手段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条例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应依法确定实施主体。因维护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城市更新的,区人民政府应充分征询物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实施主体。

强化保障措施,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条例对完善投融资机制、强化项目监督管理、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推进相关资金整合与统筹使用。明确城市更新涉及既有建筑和老旧街区改造利用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同时,鼓励依法整合利用零散用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等保障措施。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12.04 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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