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10-5—2025,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 110-5—2008)同时废止。
《规定》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答复。《规定》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1月3日
附件:
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JTS-T 110-5-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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