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4-G1-02663-YZGF-1277
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呼出气氢气甲烷检测仪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56
最高限价(万元):49
采购需求:1标段:呼出气氢气甲烷检测仪:1套,单价限价:350000.00元。2标段:咳痰机:1台,单价限价90000.00元;3标段:肠内营养泵:5台,单价限价:10000.00。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标段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标段3: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1)昆明市儿童医院呼出气氢气甲烷检测仪等设备购置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2)昆明市儿童医院呼出气氢气甲烷检测仪等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3)昆明市儿童医院呼出气氢气甲烷检测仪等设备购置项目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如有列入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05 00:00至2024-11-13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二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2.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⑴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⑵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开标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文件上传等操作,并确保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会议。(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4)本次采购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各投标人应提前熟悉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系统操作(如:文件编制、电子签名、文件上传、文件解密等)。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前,需先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采购过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各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网站操作指南中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查看操作或在该网站中采购学院中观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供应商线上培训》相关视频。⑸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或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要求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⑹政府采购云平台及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操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儿童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871-6330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370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祖豪
电 话:0871-6537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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