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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第917号 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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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第917号 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组织编制完成了2019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现予发布,本计价依据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2010年发布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电气设备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2011年发布的《黑龙江省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工程计价定额》、2004年发布的((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本计价依据执行日期前所发布的相关补充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本省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人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价格及各项取费按本计价依据执行。

本计价依据由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负责解释、补充。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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