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范围与适用性:
- 规定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的生产流程,包括准备工作、数据预处理、空中三角测量、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生产、检查验收和上交成果的要求。
- 适用于采用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获取的数据,主要用于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列出了该规范所引用的其他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规范的完整性和与其他标准的兼容性。
3. 术语和定义:
- 虽然某些版本中指出“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但整体上,此部分可能会对规范中使用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和定义,以确保读者对规范内容的准确理解。
4. 总则与成果要求:
- 明确了成果的要求,包括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等应满足的标准。
5. 数学基础与分幅编号:
- 规定了坐标系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或依法批准的独立坐标系。
- 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并明确了分带方法。
- 规定了分幅与编号应遵循的标准。
6. 数据预处理:
- 包括影像预处理,如格式转换、数码相机畸变差改正、图像增强等步骤,以确保数据质量和准确性。
7. 空中三角测量:
- 明确了空中三角测量的精度要求、连接点匹配、相对定向与模型连接、自由网平差以及绝对定向与区域网平差等关键步骤和技术要求。
8.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生产:
- 规定了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等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的生产要求和流程。
9. 检查验收和上交成果:
- 明确了检查验收的标准和程序,以及上交成果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综上所述,《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为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的内业处理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确保了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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