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公示)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规划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该规划。
目标定位:规划将泰州市定位为“健康名城、幸福泰州”,并明确了城市性质与核心功能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医药健康名城、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滨江生态宜居城市。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市辖区、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市域层次包括泰州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5787.99平方公里;市辖区层次包括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所属全部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567.7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层次包括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所属全部街道以及野徐镇、白马镇、苏陈镇、永安洲镇的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700.92平方公里。
生态优先:全面评估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自然资源总量、质量和容量,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坚决守牢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底线,着力构建“一带、两源、四片、四廊”的生态保护体系。
动能塑强:自觉遵循城市发展内在规律,充分考虑产城、城乡、人城关系,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1+4”产业体系布局和空间开发效率,确立中心城市“一轴一核三极三城”格局,加快推进六大功能片区建设,统筹抓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促进城市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整体提升。
品质提升:坚持“人民城市”理念,完善全龄友好空间布局,充分考虑预期人口总量、功能区划布局、新老动态平衡等必要条件,统筹规划生态、教育、文化、健康、体育、商贸等服务设施,塑造富含水之灵动的水城水乡风貌,彰显蕴藏文之韵味的千年古城肌理,提高城市治理效能和本质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区域融合: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主动对接“1+3”重点功能区特别是扬子江城市群建设,强化与区域核心功能节点的高效链接,加快锡常泰跨江联动发展,打造“面向长三角、接轨沪宁杭”的区域性交通节点,致力形成全方位融入、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区域协同与国土空间格局:明确将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协同共建“江淮湖群生态绿心”“扬子江绿色发展带”“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推动与周边城市生态共保共治、交通高效互通、产业协同创新、文化共建共享。
乡村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里下河、高沙土及沿江片区农业产业布局,助力乡村振兴,强化村庄分类引导,完善农村功能设施,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中心城区强心聚能及空间品质提升:对中心城区进行强心聚能及空间品质提升,包括优化空间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等。
规划强调了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内容,不得随意修改或违规变更。
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等保障措施,以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请注意,由于该规划为草案公示阶段的内容,部分具体细节可能在后续审批和实施过程中有所调整。如需了解最新、最准确的信息,建议查阅泰州市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官方发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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