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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评前公示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量:320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43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3〕163号)等文件精神,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审查,李滨等35人符合2023年度申报计划,拟同意提交生态环境专业正高评委评审,现将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4. 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07,联系电话:0571-28869026。

附件:2023年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评前公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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