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抚州市的《抚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抚州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抚州市域自然地理格局呈现“一河径流,三面环山,一面平原”的特点,抚州东、南、西三面环山,武夷山脉逶迤东南,雩山山脉绵延西南,地势南高北低,逐渐向鄱阳湖平原倾斜。境内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岗地、谷地广布,河川平原开阔,土地连片集中,抚河水系网及全境。
2020年抚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572.51亿元,比上年增长3.7%。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2%、48.4%、42.4%。
2020年抚州市域常住人口为361.5万人,城镇化水平57%,近10年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增速高于江西省平均水平。2020年市辖区常住人口为148.62万人,其中临川区110.24万人、东乡区38.38万人,市辖区城镇化率为60.2%。
抚州市的《抚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特别制定了规划体系
构建“三级四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三级”为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四类”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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