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五级”,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
2,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三类”,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
4,详细规划要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
5,相关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
6,强化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
7,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
8,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提出下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9,按照谁组织编制、谁负责实施的原则,明确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的要点。
10,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同时提出指导性要求。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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