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责任分解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评估结果审核的责任主体: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为原则,由政策的制订部门、改革的启动部门、决策事项的提出部门、重大项目的报建部门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由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为审核责任主体。
2. 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探索推进。
3. 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4. 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5. 监测体系:中央应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强对全国社会稳定风险的总体把控,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预警、监测检测和快速反应能力。
总的来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责任分解是一个涉及多个主体和方面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各主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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