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3J811-1改(2015年修改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编制依据
- 本图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83号文“关于发布《2008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 主要参考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规范。
二、适用范围
- 本图集可供全国建设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人员以及消防监督人员配合规范使用。
- 同时,也可作为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对这部分内容教学的参考。
三、主要内容
1. 火灾危险性分类
-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根据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 同一厂房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火灾危险性类别按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特殊情况下可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同样根据性质和数量等因素划分。
2. 安全疏散和避难
-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 木结构建筑
- 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定执行,包括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等。
- 对于木结构建筑中的防火墙、防火堤、防爆墙等,采用红色填充表示。
4. 其他细节
- 图集中还包含了对防火墙、防火堤、防爆墙等特定构造的红色表示方法,以及对耐火极限有特别要求的隔墙、楼板、防火门窗等的表示。
- 图集对规范条文的解释图示内容较多时,采用续页的编排方式。
四、编制原则
- 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部分条文通过图示表格等形式表示出来,力求简明、准确地反映原意,以便于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
五、注意事项
-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
- 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别,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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