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概述
目的与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技术要求和方法,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发布与实施:标准于2010年5月31日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二、主要内容
混凝土强度等级
混凝土强度等级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mm²计)表示。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概率应为5%。
检验评定方法
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大批量、连续生产混凝土的强度应按标准中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小批量或零星生产混凝土的强度应按标准中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试件制作与养护
每次取样应至少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件,每组3个试件应由同一盘或同一车的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试件的成型方法及标准养护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
试验与评定
混凝土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执行。
每组试件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相关规定,如取3个试件强度的算数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等。
特殊情况
对于掺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进行强度评定时,可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大于28d龄期的混凝土强度。
三、修订与补充
与旧标准相比,本标准增加了术语和符号,补充了试件取样频率的规定,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等。
四、管理与解释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以上是对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主要内容的清晰归纳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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