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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来源:益程咨询
浏览量:266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1日

本文件在测绘行业技术性指导文件CH/Z 3003-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技术水平,对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中的关键环节--数据预处理、空中三角测量和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生产等环节进行了技术约定和作业过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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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范围与适用性:

   - 规定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的生产流程,包括准备工作、数据预处理、空中三角测量、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生产、检查验收和上交成果的要求。

   - 适用于采用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获取的数据,主要用于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列出了该规范所引用的其他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规范的完整性和与其他标准的兼容性。

3. 术语和定义:

   - 虽然某些版本中指出“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但整体上,此部分可能会对规范中使用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和定义,以确保读者对规范内容的准确理解。

4. 总则与成果要求:

   - 明确了成果的要求,包括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等应满足的标准。

5. 数学基础与分幅编号:

   - 规定了坐标系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或依法批准的独立坐标系。

   - 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并明确了分带方法。

   - 规定了分幅与编号应遵循的标准。

6. 数据预处理:

   - 包括影像预处理,如格式转换、数码相机畸变差改正、图像增强等步骤,以确保数据质量和准确性。

7. 空中三角测量:

   - 明确了空中三角测量的精度要求、连接点匹配、相对定向与模型连接、自由网平差以及绝对定向与区域网平差等关键步骤和技术要求。

8.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生产:

   - 规定了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等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的生产要求和流程。

9. 检查验收和上交成果:

   - 明确了检查验收的标准和程序,以及上交成果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综上所述,《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为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的内业处理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确保了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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