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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来源:益程咨询
浏览量:49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提高城镇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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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是一份全面指导我国城镇住宅设计的重要国家标准,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总则

1. 目的与意义: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提高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性能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住宅的建筑设计。

3. 基本要求: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规定。

 二、术语

规范中详细定义了与住宅设计相关的专业术语,如住宅、套型、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使用面积、层高、室内净高等,为规范的理解和应用提供了基础。

 三、基本规定

1. 规划与设计要求:住宅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合理组织方便、舒适的生活空间。

2. 人性化设计: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同时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

3. 功能性要求: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的要求,并满足节能要求,合理利用能源。

4. 安全与技术要求:住宅设计应符合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设备系统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并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工业化设计、建造技术和模数应用技术。

 四、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规范详细规定了住宅设计中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方法,包括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型阳台面积、套型总建筑面积、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等,以确保设计的经济性和合理性。

 五、套内空间

1. 套型设计: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并规定了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要求。

2. 卧室与起居室:卧室和起居室的使用面积、净高、采光、通风等均有详细规定,以确保居住舒适性和功能性。

3. 厨房与卫生间:厨房和卫生间的设计也需满足一定要求,如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卫生间应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卫生设备。

 六、共用部分

规范对住宅的共用部分,如楼梯间、电梯厅、走廊、出入口等的设计提出了要求,以确保居民的安全和便利。

 七、室内环境

室内环境方面,规范强调了日照、天然采光、通风、隔声、防水、防潮、室内空气质量等要求,以营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八、建筑设备

建筑设备部分详细规定了给水排水、采暖、燃气、通风、空调、电气等系统的设计要求,以确保住宅设备的功能性和安全性。

 九、强制性条文

规范中部分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这些条文涉及住宅设计的安全、卫生、功能等关键方面,如套型设计、厨房卫生间设施配置、室内净高、栏杆净高等。

综上所述,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是一份全面、详细、具有指导性的国家标准,它为我国城镇住宅设计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指导,旨在提高住宅设计水平和居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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