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背景: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贵港市积极响应这一号召,编制了《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目的:该《规划》旨在为贵港市的空间发展、城市建设及布局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和发展依据,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综合枢纽城市和港产城融合先行试验区。
空间发展指南:《规划》是贵港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发展目标:到2035年,贵港市将实现一系列具体的发展目标,包括耕地保有量、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指标的明确界定。
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城镇空间布局:构建“一环绿城、两江四轴、双城五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注重产城融合,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西江黄金水道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多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体系,全面提升对外联通能力。
生态修复与保护:强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重要性,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公示时间:草案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24日,共30天。
公示方式:通过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g.dnr.gxzf.gov.cn/)等渠道公示草案内容,并设置现场公示地点供公众查阅。
意见征询: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询邮箱为ggsgtgh@163.com,邮寄地址为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贵港市荷城路1032号国土空间规划科506室)。
规划完善:根据公示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草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修改。
规划实施:待《规划》获得正式批复后,贵港市人民政府将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的印发、公开和实施工作,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
发展保障:通过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措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为贵港市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以上信息均来源于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官方公告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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