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439-2021《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编制目的:
为保障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空间,提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安全与品质,科学利用空间资源,制定本标准。
适用于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规划及相关工作。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畅通舒适、安全可达、环境友好的基本原则。
规划原则:
城市交通要树立行人优先的理念,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导绿色出行。
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应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任何情况下不得侵占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空间。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的规划设计应满足无障碍通行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相关规定。
交通分区:
交通分区应依据人流集聚程度、地区功能定位、公共服务设施分布、道路交通运输条件、铁路与水系的分割划分及地形、气候等因素确定。
一般划分为两类:Ⅰ类区(交通重点区)和Ⅱ类区(交通一般区)。
步行交通网络:
包括城市道路范围内的人行道、步行专用路,居住区、商业区、广场、公园等内部的步行通道、立体连廊及街巷、里弄、胡同、绿道内的步行空间等。
除城市快速路主路外,各级城市道路均应设置连续的人行道。
自行车交通网络:
包括城市道路范围内的非机动车道、自行车专用道,居住区、商业区、公园等内部的非机动车通道及街巷、里弄、胡同、绿道内的骑行空间等。
道路横断面设计:
应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通行空间,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不宜共平面设置。
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级:
人行道依据步行交通特征、周边用地与环境等因素,可划分为步Ⅰ级和步Ⅱ级。
非机动车道依据自行车交通特征、所在交通分区、城市道路等级等因素,可划分为自Ⅰ级和自Ⅱ级。
宽度要求:
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宽度应根据交通量、设计速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标准中的最小宽度要求。
设置原则:
过街设施应保障步行和自行车过街的安全性和便利性,设置在行人和自行车流量较大的路口或路段。
类型:
包括平面过街设施(如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和立体过街设施(如地下通道、人行地道)。
交通衔接: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应与公共交通、小汽车等交通方式实现顺畅衔接,方便行人和骑行者换乘其他交通方式。
隔离设施:
为保障行人和骑行者的安全,应在必要路段设置隔离设施,将步行和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隔离开来。
无障碍设施:
应考虑无障碍设施的设置,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
绿化与美化:
应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绿化和美化工作,提高城市环境的品质和形象。
管理与维护:
应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行人和骑行者的安全和通行权益。
标准还规定了规划编制与审批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标准中可能还包含附录部分,详细列出相关技术参数、计算方法等辅助信息。
引用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确保规划内容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GB/T 51439-2021《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从总则、基本规定、交通网络、通行空间、过街设施等多个方面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规划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旨在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的宜居性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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