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规划背景:该规划是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的大背景下编制的。它旨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为抚顺市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指导思想:规划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抚顺市全部陆域国土,总面积为11271.05平方公里,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中期目标年为203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规划明确了抚顺市未来的发展目标,包括打造辽宁省重要的工业基地、以山水生态和历史文化为特色的东北生态宜居滨水城市、国家级高附加值新型原材料重要基地、享誉国内的全域旅游之城、辽宁省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基地和优质生态产品生产基地等。
规划还强调了抚顺市在沈阳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中的先行区地位,以及其对全省新时代“六地”建设的支撑作用。
规划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
筑牢辽东山地丘陵屏障,提升水源地流域水源涵养能力,强化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与综合再利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优化城镇发展空间,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加快建设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示范区。
规划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任务和工程,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水系生态修复、矿山生态治理、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提升等。
强调要加强生态保护,建立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模式和绿色发展方式,降低碳排放和增加碳汇能力并重。
规划要求抚顺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提出要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体现了公众参与的原则。
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综上所述,《抚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是一份全面、系统的规划文件,它为抚顺市未来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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