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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来源:益程咨询
浏览量:992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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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规划背景与意义

  • 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临沂市有关工作要求,平邑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该规划。

  • 意义:该规划是平邑县未来十五年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空间蓝图,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平邑和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国土空间新格局做好空间保障。它是开展县域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管理的行动纲领,也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 规划范围: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县域层次包含平邑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中心城区包括平邑街道、保太镇、温水镇等区域,面积43.33平方千米。

  • 规划期限: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发展目标与定位

  • 总体定位:着力将平邑县建成临沂市副中心城市、山水宜居城市。

  • 分阶段目标

    • 至2025年,基本建成“山清水秀幸福和谐”市域副中心城市,成为市域重要经济增长极;区域性合作逐步加强,积极融入鲁南经济圈发展新格局。

    • 至2035年,建成“山清水秀幸福和谐”市域副中心城市;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协调有序,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全面形成。

    • 至2050年,全面建成具有广泛和重要影响力的鲁南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

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 总体发展格局:规划构建“一核一廊、双环三区”总体发展格局。“一核”即中心城区;“一廊”即中部城镇发展走廊;“双环”即特色城镇环和生态旅游环;“三区”即北部生态旅游发展区、中部城镇发展区和南部山地农业发展区。

  • 功能分区:将县域空间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6类一级规划分区,并细化二级分区。

五、耕地与生态保护

  • 耕地保护:至2035年,平邑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1.4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4.20万亩。

  • 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34.54平方千米,落实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修复。

六、城镇体系建设

  • 城镇体系: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 中心城区发展: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主导功能引领片区发展,形成组团式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中心城区配套功能和承载能力。

七、历史文化保护与特色风貌塑造

  • 历史文化保护: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等。

  • 特色风貌塑造:突出平邑县“山、水、城”的特色要素,展现自然景观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风貌。

八、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 综合交通:构建便捷、高效、快速的对外交通网络体系,落实临沂市“153060”快速交通圈建设目标。

  • 公共服务设施: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

九、规划实施保障

  • 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 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以上内容基于公开发布的《平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信息整理,具体规划细节以官方最终公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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