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一份全面指导浙江省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重要规划文件,其主要包含内容可以归纳如下:
规划定位:作为落实重大战略部署的空间蓝图、空间可持续发展的指南、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以及各级各类空间规划的总遵循。
规划特色:强调“多规合一”、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节约集约和数字化治理。旨在建设美丽中国和全球生态文明的新标杆,实现生态空间高水平保护;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枢纽,加快城镇高能级发展;建设健康韧性和诗画江南的新家园,营造高品质生活环境;探索建立整体智治的新体系,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
总体格局:规划到2035年,构建“一湾引领、四极辐射、山海互济、全域美丽”的多中心、网格化、组团型、一体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湾引领:环杭州湾经济区为核心,集中布局高能级平台、高端产业、引领性项目,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湾区。
四极辐射:提升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和中心城市能级,形成辐射带动效应。
山海互济:通过山海协作工程,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实现区域均衡发展。
全域美丽:加强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联创联建,打造全域美丽全民富裕大花园。
城镇空间:
布局:“一湾双核、四极多群”。一湾即环杭州湾环现代化都市连绵区;双核为杭州和宁波-舟山;四极为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多群为嘉兴、湖州、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以设区市为中心的城镇集群。
发展目标:强化中心城市发展,分类推动县域特色化发展,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
农业空间:
布局:“四片两特多点”。四片为浙北杭嘉湖平原、浙北宁绍平原、浙中金衢盆地、浙东南温黄温瑞平原;两特为林业特色集群和渔业特色集群;多点为农业产业示范点。
保护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制,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生态空间:
布局:“两屏、八廊、八脉”。山海为基,林田为底,蓝绿廊道为脉,自然保护地为节点。
保护措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以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资源价值实现能力。
耕地与农田保护:到2035年,浙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52万亩。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7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6万平方千米。
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
经济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强化规划实施:明确规划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主体,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和完善与规划相配套的政策措施,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监督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推动公众参与:加强规划宣传和公众参与,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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