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加强消防设计质量管控,保证评审环节的公正与科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四川省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现就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3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公布,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行修改,重新规定了申请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适用的条件并提出了新的评审要求。2024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修改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从申报材料和评审要素等方面对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进行了更为详实的规定。根据《暂行规定》和《工作细则》要求及内容变化,为做好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文件的衔接,解决好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我厅开展《管理规定》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中的工作内容、措施、方法以及要求,制作配套的文书式样,加强我省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管理工作。
二、修订过程
起草前期,我厅组织有关科研院所和厅科技委员会消防专业委员会专家认真研究国内外关于实体试验验证相关做法,在《暂行规定》《工作细则》的总体框架下,将相应工作程序进行优化、细化、完善,于2025年1月形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并完成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规定程序,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共26条。
第一部分是总则,共5条。明确《管理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规定了适用于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对象范围。概括规定了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内容。提出了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明确应进行论证的项目不适用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要求。
第二部分是申报程序,共4条。明确申请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时应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具体内容。明确省厅及地方住建部门在受理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申请后的工作流程、方法及时限要求。
第三部分是评审程序,共8条。明确参加专家评审会的人员构成,评审专家的确定方法、人数要求。规定了专家评审会的组织程序、讨论重点。明确评审专家个人评审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的要求、评审通过的判定规则,以及对专家工作情况评价等内容。
第四部分是其他,共9条。明确特殊消防设计评审专家责任义务。提出对于专家及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的处理办法。对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
摘自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5.06.16 厅消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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