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称,近期,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中发现刘明明等27人存在将个人不同证书分别提供给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省外其他企业同时使用的现象,疑似“挂证”。
公告明确,涉及的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聘用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于2024年1月18日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诉(联系电话0311-87800618)。企业申诉的,经办人与涉及的人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人员在职证明、社保及相关陈述材料;人员申诉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社保及相关陈述材料;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2024年2月7日起将相关人员纳入异常人员名单进行管理,并予以公布。对认定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通报,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差异化监管。属于个人信息、证书被企业或中介机构盗用的,相关人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引以为鉴,充分认识“挂证”的危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共同营造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疑似“挂证”人员名单(第二批)
1.刘明明
2.梁 国
3.卢 伟
4.马泽泽
5.张 强
6.吴艳丽
7.陈东艳
8.静丽丽
9.王彦辉
10.陈许冲
11.贾伟芳
12.赵冬阳
13.陈 浩
14.胡国强
15.李 磊
16.何彦卯
17.李优优
18.陈永雪
19.周 逊
20.张 媛
21.翟剑秋
22.李晓梅
23.李华强
24.吴欣超
25.陈士甲
26.谢小规
27.万 影
详细信息可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厅发文件”栏目《关于公布疑似“挂证”名单的公告(第二批)》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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