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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压实责任,强化监管,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建筑杂志社公众号
浏览量:44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厅”)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强化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坚决守住质量底线,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不断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精心组织质量抽查,以实际行动守护“雄安质量”

省厅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河北省委、省政府推进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从2020年10月开始,持续对雄安新区开展月度质量抽查,牢牢守护“雄安质量”。

一是省级层面高位推动,做到常抓不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雄安新区工程建设质量,省领导谋划部署,省厅主要负责同志调度指挥,举全省住建系统之力坚持每月按照不低于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数量5%的比例开展抽查检查,做到高位推动、高效落实。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做到保障有力。省厅与雄安新区管委会协同发力,联合印发《关于雄安新区依法从严治理施工企业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四条措施》《关于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质量的六条措施》,指导新区将“雄安质量”“雄安标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

三是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做到有的放矢。在雄安新区月度抽查中率先实行盲抽项目、盲抽专家的“双盲”抽查检查机制,创新采用“回马枪”检查方式,把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纳入下次检查重点,并延伸检查责任企业承建的所有新区项目,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在点对点整改的基础上,督促雄安新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确保整改一处隐患、解决一类问题,以点带面取得实效。

推行“双盲”检查机制,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新模式

省厅主要负责同志谋划部署,在总结雄安新区“双盲”抽查工作经验基础上,2025年3月,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全面推行盲抽项目、盲抽专家的“双盲”抽查检查机制。

一是项目、专家“双盲”抽取。检查前,在本级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通过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抽取系统随机抽取受检项目和专家,抽取项目当场密封,专人保管,省、市两级检查组到达受检地区后拆封开展检查,县级在“双盲”抽查检查当日拆封。开展检查前,对专家统一检查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有效规范监管行为。

二是实施差别化监管。对上次受到处罚的项目,在本次检查中纳入必查范围进行重点检查,采用“回马枪”检查方式,对涉及的施工、监理企业,抽取其在本次受检地区施工的1至2个其他项目开展延伸检查,延伸检查项目通过盲抽方式确定。

三是建立省、市、县三级抽查机制。省级每季度开展一次“双盲”抽查检查,半年实现对各地市检查的全覆盖,对受检设区市每次抽查不少于2个县区,3年内实现对全省所有县区全覆盖。市级“双盲”抽查检查每年实现对所辖县区的全覆盖。县级“双盲”抽查检查每半年实现对辖区项目的全覆盖,全面规范了监管行为,提高了监管质效。

开展易发问题整治行动,大力推动“好房子”建设

从2024年11月开始,河北省开展了为期2年的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下发后,河北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整治工作。

一是制定质量易发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整治参考指引,分类提出37种易发问题类型,指导各地系统实施易发问题整治,有效处置了一批易发问题。

二是结合易发问题整治情况,围绕住宅建筑设计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2025年7月,编制印发《住宅建筑设计审查要点与措施分析(试行)》,从源头推动提升住宅质量水平。组织编制《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指南(试行)》,对应占比较高的易发问题,专题编制渗漏篇、开裂篇、串味篇、隔声篇,系统提出防治措施,强化住宅工程建设指导,减少质量易发问题发生,着力提高住房品质。

三是将住宅工程易发问题整治情况作为各级工程质量检查重点,定期交流各地市典型做法,积极推广优秀工艺工法,目前已交流4期9个典型应用案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常态化实施《关于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全部纳入承诺实施范围,承诺制文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有效压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二是2025年7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在新建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督促建设单位分两个阶段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分户验收。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主体结构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切实保障住宅工程质量。

三是以规范性文件实施《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压实工程参建单位质量保修责任,有效维护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建立质量投诉事项研判处置机制,涉及结构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依法实地调查核实,需要加固处理的,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方案实施加固处理,有效保障房屋结构质量安全。

摘自 建筑杂志社公众号 2025.11.1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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