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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助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
浏览量:11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2日

湖北省围绕数据清查盘点、确权确值、进账入卡、建立机制、汇聚治理、共享流通、开发利用和资产管理等 8 项重点任务,全方位推动数据资源资产化工作,实现了数据从“资源”到“资产”的转化。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部署,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进住建领域公共数据资源资产化改革,聚焦数据资源盘点盘活,围绕“清、确、入、建、聚、通、用、管”8 项任务,全面开展住建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清查盘点、分类登记、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工作,筑牢数据资产根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形成了全链条实践路径,为住建数据资产化工作提供示范案例,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谋划,筑牢数据资产根基

(一)坚持系统谋划,清查盘点数据资源

以数字住建总体框架为核心,结合已建成的省级 CIM 平台和数据资源中心,将数据资源划分为数字住房、数字城市、数字村镇、数字工程、数字政务 5 大类别,全面排查云资源使用情况,逐一清点数据库记录,梳理各类数据资源基本信息、存储地址、存储方式、数据来源、更新频率、应用场景等要素,掌握应用系统及数据建设情况,同步编制应用系统台账和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图 1 湖北数字住建“1115N”总体框架图

根据数据质量、重要程度、业务主题和逻辑关系,选择 18 项数据资源,形成 3 个高质量数据集 :一是将企业资质办理、人员资格注册管理、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数据归类为“政务服务数据集”;二是将房地产预售许可、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公积金监管等数据归类为“房地产业监管数据集”;三是将城市燃气、供水、桥梁、停车、园林等专题数据归类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集”。在湖北省数据存证平台完成 3 个数据集的存证登记,取得数据存证证书,完成数据资源确认。

(二)开展合规评估,完成确权确值攻坚

委托律师事务所,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定”方案》《数据集情况说明》《数据资源清单》等材料,出具 3 个数据集的数据合规法律意见书,在湖北省数据产权登记平台完成数据产权登记,取得数据产权登记证书,确认了 3 个数据集的数据持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完成数据资源确权,为后续开发利用奠定法律基础。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数据集所涉及的各类项目账簿、发票、合同、付款凭据、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材料,出具政务服务数据集和房地产业监管数据集 2 个数据集的专项审计报告,完成数据资源确值。由于省级运管服平台尚未完成决算审计,相关数据资源暂未确值。

(三)梳理数据资源,数据资产进账入卡

对照数据资源盘点清单开展数据溯源,梳理出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持有、可填报的229项数据资源目录,依托国有“三资”管理平台,填报数据资源,进国有“三资”总账,入数据资源卡片,形成数据资源“一本账”。依托湖北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登记已确权的 3 个数据集、18 项数据资源,取得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确认单,形成可供社会开发利用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

(四)创新管理模式,建立数据供给机制

基于湖北数字住建工作基础,围绕系统建设、管理、应用、运维、安全等方面,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机制的通知》《湖北省数字住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数字住建应用系统整合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系统整合、数据汇聚,将原有 56 个应用系统整合为 21 个,推动各项住建业务系统化、标准化,提升数据生产质量,持续供给高质量数据。

二、畅通共享,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一)完善数字底座,加强数据汇聚治理

根据应用系统迭代升级情况,动态更新数据资源目录,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全面归集基础数据,推动各类住建业务数据“应归尽归”,持续完善住建数字底座,提升底座支撑能力。建立数据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数据治理机制,从数据是否存在空值、重复、缺失、异常、脱敏、合规等多种维度进行校验,提升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规范供需对接,有序推进共享流通

依托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建立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明确数据的使用依据、使用场景、使用范围、共享方式、使用时限等,确保数据共享申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必要性。同时,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合理确定共享范围,确保数据安全流通。目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在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发布数据资源目录 115 条,数据资源服务 132 条,已为其他单位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349 项。


图 2 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发布的数据资源服务

(三)探索场景建设,深化数据开发利用

围绕已确权的3个高质量数据集,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路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数据持有方,负责提供高质量的数据,审核相关数据产品。运营机构作为省政府授权的数据运营方,开发数据产品,面向市场运营数据产品,所得收益反哺发展数字住建。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是数据产品使用方,赋能住建行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

拟以房地产市场监管数据开发利用为试点,通过全面整合房屋建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预售许可、网签备案等数据,以“楼盘”为对象,进行数据治理和智能分析,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开发贷的贷前机会评估、贷中风险监测和贷后管理工作,助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四)完善审批机制,加强数据资产管理

为加强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建立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审批机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信委统筹、厅业务处室审批数据资源如何开发利用、厅计财处负责进账入卡、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落实,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管控,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同时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数据风险防控机制,保障数据资产的安全合规有效利用。

三、赋能应用,助力住建事业发展

(一)赋能政务服务,提升住建领域服务效能

整合数据资源,打造湖北住建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人员及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基于政务服务数据集,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构建覆盖城建档案、企业资质、注册人员、安管人员、工程项目管理的住建领域政务服务综合知识库,打造湖北住建智能客服,优化知识问答功能,为用户咨询提供精准的问题答疑,以及快速的办事引导,大幅提高群众服务效率。

图 3 湖北住建综合服务平台

(二)支撑行业监管,助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

整合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环节关键数据,构建实有房屋全生命周期数据链,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 , 显著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基于房地产业监管数据集,搭建湖北省房地产网签数据监测平台,构建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智能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为行业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推进房地产业监管数据集开发利用场景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开发贷业务风险评估工作,助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驱动城市治理,创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

汇聚燃气、供水、排水、桥梁等城市生命线数据,构建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隐患识别模型,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智能监测与预警,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建设湖北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治理“一网统管”,高效利用城市运管服数据集,对接智能感知设备,搭载 AI 识别算法,实时监测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渣土运输等运行状态,对违规情况、安全隐患实时预警并快速处置,强化数字化监管,推动城市管理由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由经验判断向数据驱动转变,提高城市运行管理效率。

图 4 湖北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摘自 《中国建设信息化》总第244期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龙宁 邹江 黄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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