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围绕农村残疾人的急难愁盼和长远发展需要,突出普惠加特惠的政策保障,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人防贫对象”)为重点,完善兜底式保障政策,强化开发式帮扶力度,确保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致贫,在实施乡村全面振兴中扎实推进农村残疾人共同富裕。
意见明确,加大社会保障兜底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防贫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范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残疾人及其他困难的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资助参保政策、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等。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03.25 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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