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事项可以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备案
1、重大政策制定、调整与重大举措出台
(1)涉及落户、车辆上牌、购房等群众关注程度较高的政策调整;
(2)涉及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等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调整;
(3)矛盾风险较小的利益诉求群体的安置、救助、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调整;
(4)利益冲突较小的农村经营性收益、土地征收补偿金、失地保险指标分配等决策事项。
2、重大项目建设
(1)技改类项目;
(2)公益性、民生建设项目;
(3)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小的部分扩建、改建项目;
(4)其他内容比较单一、风险隐患较小的项目。
3、重大活动
预计参与人数较少,但活动主题,场所位置、部位性质等较为敏感,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活动。
(二)备案程序
1、承办部门作为评估主体分析决策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
2、评估主体就是否采取简易评估程序征询同级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等意见;
3、评估主体主要负贵同志审批同意采取简易评估;
4、评估主体召开本单位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专题会议;
5、评估主体作为备案主体编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易程序报备表》,附专题会议纪要,报备案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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