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您的位置:
正文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来源:财政部
浏览量:521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 专项管理办法》.pdf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

1. 目的和原则:

   -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降碳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

   -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重点,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 紧紧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安排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2. 资金支持方式:

   - 专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

3. 投资使用范围:

   - 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应当用于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1. 支持方向:

   - 根据各类项目性质和特点、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统筹支持各地节能降碳项目建设。

   - 适度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以及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突出的地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倾斜。

2. 重点支持内容:

   - 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

   - 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支持“双碳”领域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建设。

   - 支持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使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示范项目。

   - 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但工业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项目通过其他资金渠道支持)。

3. 除外条款:

   - 已有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明确支持的项目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

三、资金监管

(此部分在提供的参考文章中未详细提及,但通常包括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等内容,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成功实施。)

四、实施期限

(具体实施期限未在提供的参考文章中明确提及,但通常此类管理办法会规定一定的有效期或评估机制。)

以上内容根据提供的参考文章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旨在清晰呈现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Copyright @2020 北京益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7301号-1 京B2-20214075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信达路17号院7号楼3层301

联系电话:13834789121

客服 客服
客服
电话 电话
电话
400-666-9716
扫码关注 扫码关注
扫码关注
二维码
小程序 小程序
小程序
topimg topimg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