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36—2021《公共机构能(水)耗定额》是南京市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发布与实施:该标准于2021年3月12日发布,2021年3月18日正式实施。
制定单位:由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实施。
目的:旨在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精细化,应用能耗定额标准规范公共机构用能行为,引导公共机构持续提高能效。
该标准适用于南京市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运行阶段的能耗计算、评价、考核。
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公共机构、机关办公建筑、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场馆机构等相关术语的定义。
能耗统计范围:
规定了公共机构能耗的统计范围,包括综合能耗、单位面积建筑能耗、人均综合能耗等指标的计算方法。
定额指标:
针对机关办公建筑、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场馆机构这四类公共机构,分别制定了能(水)耗定额指标。
能耗定额包括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三个层级,以适应不同公共机构的使用特点。
能耗数据的统计与管理:
明确了能(水)耗数据统计的时间长度和范围,以及能耗指标的计算方法。
制定了公共机构能源统计的管理办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指标修订与灵活性:
提供了不同使用条件下定额指标的修订方法,如办公建筑对使用时间与人员密度的修正,教育机构对住宿人数、空调安装比例、食堂服务量等因素的修正。
这些修订方法提高了定额使用的灵活性和合理性,更易于为用能单位接受。
节能管理与目标:
鼓励公共机构将自身能耗水平与同类型公共机构定额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加强日常节能管理。
推动公共机构采取节能技改等针对性措施,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更高能效水平。
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南京市公共机构的能耗管理水平,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制定《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能(水)耗定额管理工作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能耗定额管理,并加强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
DB3201/T 1036—2021《公共机构能(水)耗定额》是南京市为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而制定的重要地方标准。该标准通过明确术语定义、统计范围、定额指标、能耗数据统计与管理方法等内容,为南京市公共机构的能耗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指导方向。同时,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现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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