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背景:该规划是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珲春市实际情况编制的。
目的:旨在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构建高质量的城市空间格局,并对珲春市行政辖区的全部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等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市域总面积为5134平方公里,包括4镇5乡;中心城区范围包括珲春市政府驻地建成区和规划扩展区等需要加强用途管制的空间区域。
期限:规划期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目标年为2035年。
耕地保护:到2035年,珲春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22万亩)。
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83.17平方千米。
城镇开发: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6倍以内。
用水总量: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2025年不超过2.10亿立方米)。
生态修复:提出2025年和2035年珲春市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包括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稳定性增强、生物多样性提高等。
城市空间格局:构建“一核三心融两区,一江一河汇双屏”的高质量城市空间格局(注意:在部分公示材料中提及的是“一核三心融四区,一江一河汇两屏”,但具体规划可能有所调整,以最终批复为准)。
农业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农业用地,保障粮食安全。
生态空间布局:构建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包括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核心、自然保护地为主的森林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等。
城镇空间布局: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
生态修复:包括东北虎豹栖息地森林保育、密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珲春河下游城镇生态品质提升、敬信湿地保护等。
矿山环境治理:对采矿许可到期即将关停的矿山进行生态环境修复。
国土综合整治:通过机耕路、水渠、土壤改良等方式提升农田生态系统功能,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
黑土地保护:建立耕地与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控体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
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科技支撑:利用科技手段支持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
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
政策体系:创新政策体系,为规划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评估监管:强化规划实施的评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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