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核心内容解读
发布与实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
替代规范:替代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总则与术语
明确规范目的、适用范围及术语定义(如混凝土结构、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等)。
强调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基本规定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检验批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
检验批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项工程和子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分项工程验收
模板工程:规定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钢筋工程:明确钢筋材料、加工、连接、安装的验收要求。
预应力工程:涵盖预应力材料、制作与安装、张拉和放张、灌浆及封锚的验收标准。
混凝土工程:规定混凝土原材料、拌合物、施工及强度检验的要求。
现浇结构工程:包括外观质量、位置和尺寸偏差的验收标准。
装配式结构工程:规定预制构件、安装与连接的验收要求。
结构实体检验
增加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
引入回弹-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完善验收基本规定:明确验收程序和责任主体。
扩大检验批容量: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增加新技术验收规定:如成型钢筋、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
完善进场验收规定: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要求更加严格。
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寄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实施指南:《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实施指南》由李东彬、王晓锋、赵伟主编,提供规范内容释义、表格示例及专题研究。
相关标准: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材料验收:所有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检验批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
不合格处理:不合格检验批不得使用,需返工、返修并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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